育成就勞申請
2027 年 4 月 1 日,取代技能實習的育成就勞制度(育成就労制度)將開始實施。已經來到日本的技能實習生可以依經認證(認定)的計畫繼續實習,但施行後新接收的人員,原則上適用育成就勞。我們會依貴公司的行業與人員配置提出準備計畫,與監管支援機構(監理支援機関)合作,並從育成就勞計畫的認證申請到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的文件製作,全程為您辦理。
什麼是育成就勞
育成就勞是將技能實習作發展性廢止後設立的新制度,將於 2027 年 4 月 1 日施行(2024 年 6 月公布)。最大的不同在於,制度明確寫明以「人才培育」與「確保人才」兩者為目的;制度的設計也十分重視與特定技能 1 號的銜接。
未熟練 → 熟練的培育制度
技能實習名義上以「國際貢獻」為目的,而育成就勞則明確寫明目的是「人才培育與確保勞動力」。接收尚未熟練的外國人才,用最長 3 年的時間把他們培育到能通過特定技能 1 號測驗的水準,這是法律上的目的。
原則上透過監管支援機構接收
取代技能實習「監管單位(監理団体)」的,是「監管支援機構」。現有的監管單位也必須重新取得監管支援機構的許可(許可申請自 2026 年 4 月 15 日起受理)。此外還要求設置外部監查人(外部監査人)。監管型的接收企業透過這類監管支援機構接收外國人才。
銜接到特定技能 1 號
原則上經過 3 年的育成就勞後,只要通過技能測驗與日語測驗(相當於 A2 以上的程度。日本語能力試驗 N4 等),就可以轉為特定技能 1 號。超過 3 年而測驗不合格者,依方針,也將允許在最長 1 年的範圍內繼續居留。對企業來說,繼續僱用的路徑變得明確了。
接收的 2 種類型
育成就勞分為「監管型」與「單獨型」2 種。單獨型只限於接收海外分公司、子公司的員工等情形,是不接受監管支援機構的監管支援而直接接收的形態。在技能實習中,單獨型(企業單獨型)的比例僅為 1.7%,絕大多數企業將屬於監管型。
| 項目 | 監管型(原則) | 單獨型(例外) |
|---|---|---|
| 對象 | 幾乎所有接收企業 | 在海外設有子公司等的企業 |
| 接收途徑 | 透過監管支援機構 | 本公司直接接收 |
| 外國人才的選定 | 監管支援機構+送出機構(送出機関) | 本公司直接選定 |
| 計畫的製作與認證申請 | 接收企業在監管支援機構的指導下製作並申請 | 本公司自行製作並申請 |
| 預計的企業規模 | 從中小企業到大企業的所有規模 | 以大企業、跨國企業為主 |
| 比例(技能實習時期) | 超過 98% | 1.7% |
到施行為止的時程
目前接收技能實習 2 號、3 號外國人才的企業,需要在施行前決定施行日之後如何安排這些人員。
2024 年 6 月
法律修正公布
接收企業要做的事:制度的架構由法律確定
2025 〜 2026 年
施行日確定,省令、運用要領公布
接收企業要做的事:確認已確定的規則
2026 年 4 月 15 日起
監管支援機構許可申請開始受理
接收企業要做的事:確認簽約中的監管單位的方針
2026 年 9 月 1 日起
育成就勞計畫認證申請開始受理(施行日前申請)
接收企業要做的事:擬定育成就勞計畫的架構
2027 年 4 月 1 日
制度施行,技能實習廢止
接收企業要做的事:開始依新制度運作
施行後
實地檢查開始
接收企業要做的事:檢查法令遵循體制
施行前要準備的 6 個事項
以下是我們接受諮詢時首先要確認的事項(2026 年 10 月時點)。不必依順序進行,但 6 項都需要在施行前準備好。
確定現有技能實習生的安排方針
在施行日(2027 年 4 月 1 日)已經來到日本的技能實習生,可以依經認證的計畫繼續實習。1 號可以轉為 2 號,但能夠進入 3 號的,是在施行日當天已從事 2 號實習 1 年以上的人。包括結業後是否轉為特定技能 1 號在內,要儘早確定方針。
選定監管支援機構
確認目前簽約的監管單位是會取得監管支援機構的許可,還是要換到其他機構。取得許可的把握有多大,各單位情況不一。
擬定育成就勞計畫的架構
育成就勞計畫的認證申請已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受理(施行日前申請)。需要確定領域、業務區分、期間(原則上 3 年)以及作為目標的技能測驗與日語測驗。監管型的情形,由接收企業在監管支援機構的指導下製作計畫並申請認證。
公司內部的培訓體制與 OJT 設計
由於「培育」已明確寫入制度的目的,要求把 OJT 的進度表、指導體制與達成目標做成書面文件。
住宿設施與生活支援體制
檢查住宿設施是否符合運用要領的標準。臥室須確保每人 4.5 ㎡以上,並需要有每人各自的收納設備、採光用的窗戶、冷暖氣設備等。同時確認受理生活方面諮詢的體制。
法令遵循體制
在育成就勞中,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依本人意願更換雇主(転籍)。可以限制更換雇主的期間,依領域在 1 年到 2 年之間規定;要件包括技能與日語的程度、新雇主是優良的接收機構等。此外,在遭受侵害人權等有不得已情況時,也可以更換雇主。要事先準備好更換雇主時的手續與申報的流程。
監管支援機構、接收企業與行政書士的分工
2026 年行政書士法的修正,在條文中明確了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變更許可申請書等文件的製作,屬於行政書士的專屬業務。監管支援機構可以在「代為提交(取次)」的範圍內居於貴公司與入管之間,但製作文件本身則違反行政書士法。
這項制度變更對貴公司來說,意味著「手續上的責任分工變得明確」。也就是這樣的分工:監管支援機構負責接受諮詢、與當地協調及生活支援,行政書士(Jeepney)負責文件製作與代辦申請。
監管支援機構
代為提交、接受諮詢、生活支援、與送出機構協調
接收企業
僱用契約、OJT 計畫、支付報酬
行政書士(Jeepney)
文件製作、代辦申請、每月報告
各行業的注意事項
育成就勞的實務作法在各行業之間有細微的差別。這裡就諮詢較多的 3 個行業,說明制度上需要留意的地方與 Jeepney 的辦理方針。
護理
育成就勞產業領域之一。轉為特定技能 1 號(護理)需要通過技能測驗與日語測驗(相當於 A2 以上的程度),各領域運用方針有時會規定更高的程度。我們也考量到今後銜接介護福祉士,設計能在 3 年內通過測驗的 OJT 計畫。
營建
此行業已設有特定技能 2 號,便於設計「育成就勞→特定技能 1 號→特定技能 2 號」的三階段遞進路徑。要求與國土交通省主管的 CCUS(建設職涯提升系統)保持一致,並與技能等級相銜接。
製造
特定技能的對象領域已合併為「工業產品製造業」(素形材、產業機械、電氣電子 3 個領域合併),因此在育成就勞計畫認證時,「以哪個領域申請」的判斷也很重要。擁有多個據點時,計畫認證以什麼為單位(以事業所為單位還是以法人為單位)也是需要釐清的問題。
本事務所辦理的手續與費用
育成就勞計畫認證申請
協助擬定計畫架構、製作申請文件、代為向外國人育成就勞機構提交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申請
製作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代為向入管提交、因應審查
建立法令遵循體制
協助把培訓計畫、OJT 進度表、住宿設施標準做成書面文件
更換雇主的辦理與代辦申報
育成就勞特有的更換雇主手續、申報文件、與監管支援機構的協調
實際費用(向入管繳納的手續費、郵寄費、翻譯費等)另計。費用區間依案件規模與行業而變動,正式報價在免費諮詢後提供。
常見問題
Q. 育成就勞什麼時候開始?+
A. 將於 2027 年 4 月 1 日施行(2024 年 6 月公布的修正法)。相關省令與運用要領已經公布,監管支援機構的許可申請已自 2026 年 4 月 15 日起受理。最新資訊請查看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厚生勞動省的官方公布。
Q. 可以從技能實習轉過來嗎?+
A. 在施行日(2027 年 4 月 1 日)已經來到日本的技能實習生,可以依經認證的計畫繼續技能實習。1 號的人可以轉為 2 號;能夠進入 3 號的,是在施行日當天已從事 2 號實習 1 年以上的人。由於從事技能實習的期間被視為從事育成就勞的期間,已從事技能實習 2 年以上的人,基本上不能再次來日本以其他領域的育成就勞工作。良好地完成技能實習 2 號的人,暫時(在今後一段期間內)可以在相關業務上轉為特定技能 1 號。
Q. 監管單位會直接成為監管支援機構嗎?+
A. 不會自動成為。現有的監管單位也必須重新取得監管支援機構的許可。許可申請已自 2026 年 4 月 15 日起受理。重要的是確認簽約中的監管單位是否已經提出申請、取得許可的前景如何。
Q. 監管單位不打算取得監管支援機構的許可時,該怎麼辦?+
A. 現有的監管單位不打算取得許可時,需要判斷是換到其他監管支援機構、考慮單獨型(例外),還是停止接收。我們也可以依貴公司的情況,協助介紹並比較最合適的監管支援機構。
Q. 育成就勞與特定技能有什麼不同?+
A. 育成就勞是「用 3 年把未熟練的人培育到熟練」的制度,特定技能是「接收已達熟練水準的外國人」的制度。制度的設計是:完成育成就勞並通過測驗後,可以銜接到特定技能 1 號。
Q. 費用大概是多少?+
A. 育成就勞申請業務(計畫認證申請、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的費用尚未公布。目前依個案報價。準備階段的支援(製作準備計畫、就選定監管支援機構提供建議等),也可以在顧問契約(每月 ¥22,000 起,可再洽談)的範圍內辦理。
Q. 我是監管支援機構的承辦人員,可以把客戶介紹給貴事務所嗎?+
A. 可以,歡迎。我們作為外部合作夥伴,承接貴機構客戶企業的文件製作。我們不介入貴機構的主要業務(代為提交、接受諮詢),在明確分工的基礎上合作。
Q. 哪些領域是對象?+
A. 育成就勞產業領域共 17 個。在特定技能的 19 個領域中,航空與汽車運輸業沒有設置育成就勞。各領域的業務區分與更換雇主限制期間,由各領域運用方針規定。
Q. 可以把家屬接來日本嗎?+
A. 原則上不可以。育成就勞原則上不允許家屬陪同。
Q. 日語需要達到什麼程度?+
A. 開始工作之前,需要已通過相當於 A1 以上程度的日語測驗;尚未通過者,需要在入境後講習等當中接受相當於 A1 以上程度的講習。轉為特定技能 1 號,則需要通過相當於 A2 以上程度的測驗(日本語能力試驗 N4 等)。
Q. 3 年內沒能通過測驗會怎樣?+
A. 轉為特定技能 1 號所需的測驗不合格者,依方針,將允許在最長 1 年的範圍內繼續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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