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申請的住民稅證明書,「最近〇年」是按年度計算,還是按日曆往前回推?

日高 拓郎
日高 拓郎行政書士(申請取次)
發布 / 更新
日本永住申請的住民稅證明書,「最近〇年」是按年度計算,還是按日曆往前回推?

※本文依據2026年10月9日時點的日本法令以及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入管廳)公布的資料撰寫。

永住申請(永住許可申請)中的住民稅,課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課税証明書・納税証明書)按年度(會計年度)計算,而證明已依繳納期繳納的資料,則從申請日起按日曆往前回推。持有工作類居留資格(就労関係の在留資格)的人,兩者都是「最近5年」。

由於計算方式不同,即使某個年度已不在需要提出證明書的範圍內,該年度的繳納期仍可能留在「最近5年內」(直近5年間)。本文說明2026年10月申請時的例子,以及發現繳納有延遲時如何考量申請的時期。

目錄
  1. 證明書按年度計算,繳納期的確認從申請日往前回推
  2. 各居留資格的對象期間
  3. 2026年10月申請時的例子
  4. 有普通徵收期間的人,申請前要確認的事項
  5. 過了繳納期才繳納的部分,會如何評價
  6. 發現有延遲時,如何決定申請的時期
  7. 常見問題
  8. 總結
  9. 參考資料

證明書按年度計算,繳納期的確認從申請日往前回推

住民稅的證明書按年度逐一計算,而證明已依繳納期繳納的資料,對象是從申請時點往前回推的期間。入管廳要求持有工作類居留資格的人提出以下2種資料。

入管廳的寫法計算方式(本事務所的整理)
ア最近5年的(直近5年分)住民稅課稅(或非課稅)證明書及納稅證明書年度(5個年度)
イ證明最近5年內(直近5年間)在適當的時期繳納住民稅的資料從申請時點往前回推的5年

出處: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永住許可申請3」(日文)7(1)

ア的證明書記載1年的總所得和納稅情況,由市區町村按年度核發。因此,這裡的「5年」(5年分)是指5個年度,也就是5個年度的證明書。

イ是用來證明沒有在繳納期限過後才繳納(逾期繳納,遅延納付)的資料。入管廳在審查中使用的《入國・在留審查要領》(入国・在留審査要領)也規定,地方稅的確認對象期間(確認対象期間)與獨立生計要件(独立生計要件)相同,為「申請時的最近5年內」(第12編第27節)。

住民稅從薪資中扣繳(特別徵收,特別徴収)的期間,不需要イ的資料。只有存在自行繳納方式(普通徵收,普通徴収)期間的人,才提出該期間的資料。資料的對象是申請人以及扶養申請人的人。

各居留資格的對象期間

對象期間因申請人的居留資格或身分而不同。年金和醫療保險的保險費,原則上為過去2年。

申請人住民稅(ア、イ)年金、醫療保險的保險費
工作類居留資格、「家屬滯留」(家族滞在)最近5年過去2年
「定住者」最近5年過去2年
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配偶最近3年過去2年
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親生子女等(実子等。「等」包括特別養子)最近1年最近1年

出處: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永住許可申請1」(日文)、「永住許可申請2」(日文)、「永住許可申請3」(日文)

以「高度外國人才」(高度人材外国人)、「特別高度人才」(特別高度人材)身分申請的人的提交資料,入管廳在其他頁面另行規定。下文以最近5年為對象的人為例進行說明。

2026年10月申請時的例子

若是在2026年10月1日申請,證明書為2026年度至2022年度的5個年度,繳納期的確認對象是2021年10月1日以後的部分。2021年度不在證明書的對象範圍內,但其後半的繳納期仍留在5年內。

年度ア的證明書屬於イ的5年內的普通徵收繳納期
2026年度提出2026年6月、8月
2025年度至2022年度提出全部4期
2021年度不提出第3期(2021年10月)、第4期(2022年1月)
2020年度及以前不提出不屬於

本表以普通徵收的繳納期為6月、8月、10月和隔年1月的市區町村為前提。地方稅法規定,普通徵收的繳納期在「6月、8月、10月及1月之內」,由市區町村的條例訂定(地方稅法第320條)。

有些市區町村訂定的繳納期與此不同。您自己的繳納期,請透過市區町村寄來的納稅通知書(納税通知書)確認。

入管廳並未公布5年具體到日如何計算(2026年10月時點)。接近分界的繳納期,當作屬於對象範圍來備齊資料會比較保險。

有普通徵收期間的人,申請前要確認的事項

有普通徵收期間的人,要在申請前確認各期是否都在繳納期限內繳納。這是因為除了ア的證明書之外,還要求提出イ的資料。

入管廳列舉的イ的資料
  • 存摺影本
  • 收據(領収証書)
  • 網路存摺(Web通帳)畫面的影本(能看出交易紀錄,並以無法修改的狀態列印的資料。Excel檔案等不可)

出處: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永住許可申請3」(日文)7(1)イ

換工作前後,有時會從特別徵收改為普通徵收。在本事務所接到的諮詢中,也有人在約5年前換工作時被改為普通徵收。

這位諮詢者記不清楚,於是本人向市稅課(市税課)確認了繳納紀錄。結果發現,4期中有1期的繳納有延遲。

收據和存摺的紀錄都沒有留下的人,要先從到市區町村的住民稅窗口確認繳納紀錄開始。窗口能把繳納期限和繳納日告知到什麼程度,因市區町村而異。

過了繳納期才繳納的部分,會如何評價

依照現行的指引,過了繳納期才繳納的部分,即使在申請時點已經繳清,原則上也會被作不利的評價。入管廳的「永住許可相關指引」(永住許可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因申請日不同而適用不同的版本。

申請日適用的版本關於稅款、保險費繳納的記載
2027年3月31日以前2026年2月24日修訂即使已繳納,如未在當初的繳納期間內履行,原則上作消極評價(消極的に評価)
2027年4月1日以後2026年10月1日修訂即使申請時點沒有未繳納,如認定存在過去曾受到滯納處分(滞納処分。查封財產等強制徵收)等過去未適當支付的情況,原則上作消極評價。原則上以同一生計家戶(同一生計世帯)為單位審查

出處: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永住許可相關指引(2026年10月1日修訂)」(日文)第2之5(3)、第6,「永住許可相關指引(2026年2月24日修訂)」(日文)

修訂後的版本沒有使用「繳納期」(納期)一詞,但提交資料的頁面仍然要求提出證明沒有逾期繳納的資料。

修訂後的版本中,收入和公共負擔這2項,也適用於2026年4月1日以後申請、在2026年10月1日時點仍在審查中的案件。修訂的全貌整理在永住許可指引的修訂內容一文中。

《入國・在留審查要領》中,關於繳納的延遲和未繳納寫有以下2點(第12編第27節)。

《入國・在留審查要領》的記載
  • 在納稅期限後納稅,如認定有不得已的情況,不作消極評價
  • 因未繳納等理由被不予許可後,即使補繳未繳納的部分並再次申請,也不會因已補繳而被評價為不符合的理由已經消除。需要在從再次申請之時起算出的新的確認對象期間內,適當履行公共義務

該要領是指引於2026年10月1日修訂之前公開的版本。要領是否已隨修訂而修改,尚未能確認(2026年10月時點)。

發現有延遲時,如何決定申請的時期

申請的時期,要根據延遲的內容和能否在2027年3月31日以前申請這兩方面來判斷。不能斷言只要等到延遲的繳納期移出最近5年內就夠了。

從上述要領的記載來看,延遲的繳納期移出確認對象期間之外,是決定申請時期的一個參考。不過,2027年4月1日以後的申請,適用修訂後的指引全文。

指引無論修訂前還是修訂後,都沒有寫明作為評價對象的期間。5年這一期間,來自提交資料和審查要領。2027年4月1日以後的申請中,這一期間的處理是否會改變,尚未公布(2026年10月時點)。

決定申請時期時要看的幾點
  • 延遲的繳納期,是否屬於從申請時點往前回推的5年內
  • 延遲是否有不得已的情況,並能用資料說明
  • 能否在2027年3月31日以前申請
  • 扶養申請人的人,是否有繳納的延遲(現在也是資料的對象)
  • 共同生計的家人,是否有繳納的延遲(2027年4月1日以後的申請,原則上以同一生計的家戶為單位審查)

如果把申請延後到2027年4月1日以後,日語能力、家戶年收入等也會加入考量因素。需要把延後之後變得有利的地方和變得不利的地方兩方面都看過之後再決定。

對繳納紀錄感到不安的人,可以透過永住許可申請諮詢,與我們一起確認繳納情況和申請的時期。

常見問題

特別徵收(從薪資中扣繳)的期間,也需要イ的資料嗎?

不需要。入管廳表示,最近5年內全部為特別徵收的人,只提出ア的資料即可。

公司沒有繳納已從薪資中扣繳的住民稅時,會怎麼樣呢?《入國・在留審查要領》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本人的理由造成的未繳納,不作為不符合要件來處理。

市區町村無法核發5個年度的證明書時,該怎麼辦?

提出所能核發的最長期間的證明書。入管廳的提交資料頁面上有相關記載。

新年度的證明書,從什麼時候開始可以取得?

時間因您居住的市區町村而異。新年度的繳納反映到證明書上的時間,也因市區町村而異。

在年度交替的時期申請的人,請先確認能核發到哪個年度的證明書,再備齊5個年度的證明書。

總結

永住申請中的住民稅,課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按年度計算,而證明已依繳納期繳納的資料,則從申請日往前回推。即使某個年度已不在證明書的對象範圍內,該年度的繳納期仍可能留在最近5年內。

有普通徵收期間的人,請在申請前確認各期的繳納期限和繳納日。發現有延遲時,要看延遲的內容和能否在2027年3月31日以前申請這兩方面,來決定申請的時期。

參考資料

作者

日高 拓郎
日高 拓郎

行政書士(申請取次)
Jeepney行政書士事務所代表。隸屬千葉行政書士會(註冊號 第25101585)。
曾在菲律賓的當地法人擔任負責人,2023年創辦株式會社Jeepney(登錄支援機構)。2025年開設Jeepney行政書士事務所。

事務所介紹

Related Service

永住簽證申請服務

行政書士代辦永住簽證申請。無需預付款、拒簽時再申請免費對應。

首先請輕鬆諮詢

關於簽證申請・外國人僱用的諮詢,我們透過諮詢表單或電話受理。60 分鐘初次諮詢免費。

Jeepney Immigration Services - 工作日 9:00 - 18:00

預約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