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據2026年10月19日時點的日本法令以及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入管廳)公布的資料撰寫。
文化活動簽證(居留資格「文化活動」)是為了從事不帶來收入的學術、藝術活動,或研究、學習並掌握日本特有的文化、技藝的居留資格。適用對象是不領取報酬在日本進行研究的人,以及在專家指導下學習茶道、柔道等的人。
本文介紹適用的活動與審查重點,以及準備申請時容易碰到問題的地方。
文化活動簽證是什麼
「文化活動」是為了從事不帶來收入的學術、藝術活動,以及研究、學習並掌握日本特有的文化、技藝的居留資格。入管廳的審查基準(《入國・在留審查要領》)將其分為以下4種類型。
| 類型 | 活動 | 例子 |
|---|---|---|
| ア | 不帶來收入的學術活動 | 外國大學的教授不領取報酬,在日本進行調查、研究。在大學教授的指導下,以無報酬方式進行研究 |
| イ | 不帶來收入的藝術活動 | 外國的畫家或音樂家不領取報酬,在日本進行創作或研究(若有出售作品等收入,則不屬於適用對象) |
| ウ | 針對日本特有的文化、技藝進行專門研究的活動 | 外國的研究者對日本建築或日本畫進行專門的調查研究 |
| エ | 針對日本特有的文化、技藝,在專家指導下學習並掌握的活動 | 接受該領域專家的個人指導,學會茶道、花道(插花)、柔道等 |
簡單來說,ア和イ是「不收取金錢而進行研究或創作」,ウ是「調查研究日本的文化」,エ是「學習日本的文化」的活動。ウ和エ的對象僅限於日本特有的文化、技藝。雖然沒有一律要求學歷或經驗年數的基準,但申請時要提出證明經歷的文件。
エ所說的「專家」,僅有證照或頭銜是不夠的。是指在該領域反覆進行指導的人,或過去曾反覆進行指導的人。
適用的活動
是否適用,取決於是否帶來收入、是否在教育機構接受教育,以及是否被機構接收並學習技能。
- 外國大學的教授等不領取報酬進行的調查、研究
- 在大學教授等的指導下,以無報酬方式進行研究的研究生(日本大學的非學位研究生)的活動
- 外國大學的學生作為學業的一環,不領取報酬在日本的企業等進行的實習(Internship),停留超過90天(1年以內)者
- 花道(插花)、茶道、柔道、日本建築、日本畫、日本舞蹈、日本料理、日本傳統音樂(邦樂)等的研究,或透過專家的個人指導學習並掌握。即使不是日本固有的事物,日本在其形成與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的禪、空手道等也包含在內
即使同樣是「學習、研究」,以下情形會屬於其他居留資格。
| 這種情形 | 適用的居留資格 |
|---|---|
| 在日本的大學或日語學校等接受教育 | 「留學」(留学) |
| 被教育機構以外的機構接收,學習並掌握技能 | 「研修」 |
| 外國大學的學生作為學業的一環,領取報酬進行實習(Internship) | 「特定活動」 |
| 外國大學的學生作為學業的一環,不領取報酬進行實習,停留在90天以內 | 「短期滯留」(短期滞在) |
容易混淆的是在工坊等地方接觸日本文化的情形。是在公司等機構學習並掌握技能的形式,還是接受專家個人指導的形式,會決定屬於「研修」還是「文化活動」的エ。
審查重點
審查要領列為審查重點的,是活動是否屬於「文化活動」,以及能否在不工作的情況下負擔在日期間的費用這2點。
第1點是活動的內容。要透過活動計畫等文件,具體說明做什麼、在哪裡、進行多長時間。
第2點是在日期間的費用。「文化活動」以不帶來收入為前提,因此要說明能以獎學金、存款、家人等的資助,負擔停留期間的費用。
從日本的大學等收取金錢時,不是看名目,而是看是否留在本人手邊,來區分處理方式。如果全額都用於研究或停留的實際費用,就不算收入。只要有一部分歸本人所有,或無法確認全額都用於實際費用時,就會被視為收入。
這種情況下,會以「教授」等居留資格來判斷,而不是「文化活動」。
準備申請時容易碰到問題的地方
首先需要整理的,是活動要以「受教」的形式還是「自行調查研究」的形式來規劃。如果是被公司等機構接收、學習並掌握技能的形式,可能會被認定為屬於「研修」,而不是「文化活動」。如果以實地調查和記錄為主,就可以規劃為日本特有的文化、技藝的「研究」(ウ)。
- 在日期間的費用:把能以獎學金、存款、補助金(助成金)等負擔停留期間費用的情況,整理成資金計畫來說明
- 接收承諾書(受入承諾書):雖然不在入管的文件清單中,但可以作為補充活動內容的資料。請具體寫明接收的期間和範圍
- 謝禮:答謝的金錢如果留在本人手邊,可能會被視為收入。也請事先告知接收方
「文化活動」這個居留資格,不只是本人,連接收方也常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對接收方的說明,也可以由本事務所直接進行。
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
從海外來日本的人,要在來日之前申請交付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再憑交付的證明書取得簽證後入境。申請認定證明書不需要手續費。
以「留學」等其他居留資格在日本的人,要提出居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從短期滯留變更,原則上不被允許(請參閱常見問題)。
可以代替在海外的本人提出申請的,是本人所屬並進行學術或藝術活動的日本機構的職員、指導本人的專家,以及居住在日本的本人親屬。
- 申請書與證件照
- 說明活動內容和期間的文件、活動機構的概況資料
- 證明學歷、工作經歷等經歷的文件,證明學術或藝術成就的資料(相關團體的推薦信、論文或作品目錄等)
- 證明能支付停留期間費用的文件(獎學金的證明書、存款餘額證明書等)
- 由本人以外的人負擔費用時,出資人的住民稅課稅(非課稅)證明書和納稅證明書。出資人在國外時,該人名下的存款餘額證明書
- 向專家學習並掌握時(エ),該專家的經歷、成就資料
外文文件須附上日文翻譯。自2027年3月19日起,還將增加關於年收入、課稅和納稅、社會保險狀況的文件(2025年法務省令第43號)。
居留期間與審查時間
「文化活動」的居留期間為3年、1年、6個月、3個月其中之一,依活動的預定期間等決定。3年僅限於進入外國大學的日本分校就讀並從事學術活動,且預定活動期間超過1年的情形。審查要領表示,預定活動期間超過3個月、在1年以內時,原則上決定為1年。
審查所需天數的平均如下。
| 申請 | 平均天數 |
|---|---|
|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交付 | 30.9天 |
| 居留資格的變更 | 53.3天 |
| 居留期間的更新 | 32.7天 |
這是全國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於2026年7月交付或許可的申請的平均值。其中包含被要求補交資料的期間,變更和更新則包含到前往入管領取許可當天為止的期間。從預定赴日的時間往回推算,及早開始準備會比較安心。
在本事務所協助的一位來自台灣的客戶的認定申請(對日本傳統工藝及其產地的調查、研究)中,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於申請後18天交付。
居留期間的注意事項
若要在維持「文化活動」居留資格的情況下經營有收入之事業或獲得報酬,需要資格外活動許可。在日期間的費用,以不工作即可負擔為前提。
受以「文化活動」居留的人扶養的配偶和子女,可以用「家屬滯留」(家族滞在)居留資格接來日本。家屬的在日期間費用,也以不工作即可負擔為前提。條件與文件整理在「家屬滯留簽證的全貌」中。
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從事該活動時,可能成為撤銷居留資格的對象(入管法第22條之4第1項第6款)。
常見問題
以觀光身分入境後,可以在日本改為「文化活動」嗎?
原則上不會獲得許可。入管法第20條第3項但書規定,從短期滯留變更居留資格,若無不得已的特別情況,則不予許可。從海外來日本時,要先取得認定證明書的交付再入境。
接收方可以給本人謝禮嗎?
這要看謝禮的具體內容,請在致贈之前先諮詢我們。並非以營業為目的進行的演講的謝金等,被排除在入管法所稱的「報酬」之外,不需要資格外活動許可即可收取。
但是,答謝的金錢如果留在本人手邊,可能會被視為收入,而不再屬於「文化活動」。交通費、住宿費的實際費用核銷,可以與此分開處理。
預計停留8個月左右,居留期間會是多長?
依審查要領的運用,原則上是1年。審查要領表示,預定活動期間超過3個月、在1年以內時,除了根據以往的活動實績認為6個月較為適當的情形之外,決定為1年。
可以打工嗎?
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後,可以在許可的範圍內工作。但是,個別許可的對象,原則上是相當於工作類居留資格(就労資格)的活動。個別許可會指定工作單位的名稱、業務內容等後核發,因此申請時要具體說明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入管廳列為每週28小時以內的包括許可(概括許可)例子的,是留學、家屬滯留等,文化活動並未列在其中。在日期間的費用,要以不工作即可負擔為前提來規劃。
以「文化活動」居留期間,如果在日本確定就業,會怎麼樣?
在開始工作之前,要申請變更為符合工作內容的工作類居留資格,提出居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若在取得許可之前就開始工作,會構成資格外活動,違反入管法。
總結
「文化活動」是為了從事不帶來收入的學術、藝術活動,以及研究、學習並掌握日本特有的文化、技藝的居留資格。審查時會看活動是否屬於「文化活動」,以及能否在不工作的情況下負擔在日期間的費用。
即使內容相同,以「受教」或「自行調查研究」哪一種形式來規劃,有時也會決定屬於「文化活動」還是「研修」。在規劃階段,先整理好要以哪種形式申請,會比較安心。
在文化活動簽證諮詢中,我們會了解您的活動內容和在日期間費用的規劃,從能以哪種形式申請開始告訴您。也可以協助向接收方說明。
參考資料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居留資格『文化活動』」(日文)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審查處理時間」(日文)
- 《入國・在留審查要領》「文化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