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行签证 申请代办(面向法人客户)
从演员、歌手、舞者、运动员、模特,到相关随行工作人员的招聘。兴行签证是招聘方实际状况受到严格审查的特殊在留资格。本事务所有职业体育队招聘业绩。
兴行签证(兴行)是什么?
Overview
兴行签证是,外国人在日本国内进行兴行活动(戏剧・演艺・演奏・体育等)的在留资格。其特征是活动主体不是外国人本人,而是招聘的企业・团体作为申请主体。
入管局对兴行活动的实质性和招聘方的事业实态采用严格审查的运营。这是因为兴行签证过去曾被不当就劳目的滥用,现在适用比一般工作类签证更严格的审查程序。
兴行签证适用的外国人
Targets
娱乐
演员、歌手、舞者、音乐人、喜剧演员、导演等。典型情况为现场公演、舞台、音乐节等场合的招聘。
体育
职业体育选手(棒球、足球、篮球、橄榄球等)、格斗选手、教练・训练师等。典型情况为球队合同・赛事出场・集训等。
模特・时尚
时装模特、广告模特、宣传活动参与者等。典型情况为品牌时装秀、目录拍摄、广告拍摄等。
相关工作人员
舞台监督、音响・灯光技师、服装担当、翻译等支持兴行的随行工作人员。与主要演出者有合同关系时为对象。
兴行(基准 1 号)的 3 种模式
3 Patterns
兴行签证的基准 1 号根据兴行形态分为 イ(一般兴行)/ロ(公共机构主办等)/ハ(专属合同) 3 种模式。根据自家兴行属于哪种模式,所需要件・审查严格度・必需文件大不相同。
1 号イ
一般兴行合同(经过演出经纪)
主要要件
- ✓签约机构有 3 年以上兴行业务经验的经营者・管理者
- ✓过去 3 年向外国艺人全额支付报酬的实绩
- ✓在风营法 2 条 1 项 1〜3 号营业设施(夜总会等)以外的场所兴行
1 号ロ
公共机构主办・文化交流・学校・大型主题公园等
主要要件
- ✓国・地方公共团体・特殊法人主办,或文化交流资金援助设立法人主办
- ✓10 万㎡以上的主题公园,或观众席 100 名以上・无偿提供饮食・无接待的设施
- ✓1 日 50 万日元以上的报酬・30 日以内停留 之一
1 号ハ
与制作公司等的专属合同
主要要件
- ✓月额 20 万日元以上的报酬义务
- ✓签约机构有 3 年以上经验者・5 名以上常勤员工
- ✓舞台 13㎡以上・休息室 9㎡以上等设施要件
职业体育队的招聘适用 1 号イ,公立文化中心主办的演唱会适用 1 号ロ,制作公司专属合同的模特招聘适用 1 号ハ,如此分别使用。
招聘方企业・团体的主要要件
Sponsor Requirements
兴行签证有招聘方企业・团体的实态受到严格审查的特征。主要审查项目如下:
- 01
招聘方的事业实态
持续性兴行活动的实绩、法人登记、决算文件
- 02
兴行合同的内容
活动内容、期间、报酬、业务范围的明示
- 03
兴行场所的合法性
现场演出场所・剧场・体育馆等是否超过风营法等规制
- 04
报酬额的妥当性
与日本人从事同等业务时的报酬同等以上,基准 1 号ハ 为月额 20 万日元以上(根据入管运营)
- 05
业务范围的明确性
是否限定于兴行活动,是否包含不当劳动
报酬要件的详细
- ・1 号ハ(制作公司专属合同):月额 20 万日元以上
- ・1 号ロ(公共机构主办等的特例):1 日 50 万日元以上的报酬且 30 日以内停留的情况等
- ・1 号イ(一般兴行):未规定具体金额,但需与日本人同等业务的报酬一致
本事务所的招聘业绩
Track Record
本事务所有代办职业体育队的外国选手招聘的业绩。对应球队所属合同的内容确认、报酬要件的整合、与赛事出场日程的关系等体育招聘特有的论点。
兴行签证的审查期间(入管厅公布值)
Processing
令和 8 年 1 月许可分・全国平均
| 申请种类 | 平均处理日数 |
|---|---|
| 在留资格认定(认定证明书 COE) | 20.5 日 |
| 在留期间更新 | 14.7 日 |
| 在留资格变更 | 23.0 日 |
依据分类制度的审查期间缩短(基准 1 号イ 的情况)
过去在「兴行」基准 1 号イ 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约机构分类为类别 1,其他分类为类别 2(根据入管运营)。类别 1 审查期间较短(经营者无变更时试行运营 2 周以内),提交文件也有简化的运营。定期进行兴行招聘的企业,维持类别 1 的地位在实务上有利。
兴行签证 费用
Pricing
兴行签证因招聘方的实态审查严格,以标准方案为中心的运营。也可选择 简易(仅检查)・全套支持(含文件收集代办)。
| 申请种类 | 简易 | 标准 | 全套支持 |
|---|---|---|---|
| 在留资格认定(COE) | ¥55,000 | ¥99,000 | ¥132,000 |
| 在留资格变更 | ¥55,000 | ¥99,000 | ¥132,000 |
| 在留期间更新 | ¥55,000 | ¥99,000 | ¥132,000 |
- ・含税表示。多人同时招聘时另行报价(从通常单价阶段性折扣)
- ・配合公演・赛事日程的紧急对应可能需要另外费用
- ・实际费用(印花税、翻译费、邮寄费等)另行计算
关于兴行签证的常见问题
FAQ
Q. 有职业体育队的外国选手招聘业绩吗?+
A. 是的,本事务所有代办职业体育队外国选手招聘的业绩。对应球队所属合同的内容确认、报酬要件的整合、与赛事出场日程的关系等体育招聘特有的论点。
Q. 现场演出场所招聘海外艺术家也是对象吗?+
A. 通常的现场演出场所・音乐厅・剧场的演奏没有问题。但是,在风营法上从事接客营业的设施(夜总会・俱乐部等)的兴行,大多不属于基准 1 号イ 的对象。请告知兴行场所的种类,我们将个别判断。
Q. 文化交流目的的活动要件不同吗?+
A. 是的。公共机构主办或文化交流目的的情况适用基准 1 号ロ,要件比一般兴行(1 号イ)更简单。国・地方公共团体・特殊法人(NHK 等)主办、文化交流资金援助设立法人主办、10 万㎡以上的主题公园、观众席 100 名以上且无偿提供饮食・无接待的设施等(根据入管运营)。
Q. 什么是分类制度?+
A. 过去在「兴行」基准 1 号イ 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约机构分类为 类别 1,其他分类为 类别 2(根据入管运营)。类别 1 审查期间较短(经营者无变更时试行运营 2 周以内),提交文件也有简化的运营。定期进行兴行招聘的企业,维持类别 1 的地位在实务上有利。
Q. 模特招聘取得签证需要什么?+
A. 如有与制作公司的专属合同适用 1 号ハ,单次的广告拍摄・时装秀出演适用 1 号イ。根据合同形式・报酬额・期间不同,适用模式会变化,因此在合同草案阶段咨询更实用。
Q. 运动员的情况下,签证种类有多种吗?+
A. 作为职业选手出场比赛时是兴行签证,作为教练・指导者活动时是技能签证,这是基本的整理。选手兼教练(球员兼教练等)的情况下,根据主要活动内容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