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Jeepney行政书士事务所(以下简称"本事务所")针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第1项所定义的"个人信息",以下同样)制定如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本政策说明本事务所获取哪些个人信息以及如何使用和共享这些信息,以及用户如何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 1. 经营者信息 ・经营者名称:Jeepney行政书士事务所 ・地址:〒226-0033 千叶县千叶市绿区Oyumino南5丁目26番地34 ・代表人:日高 拓郎 2. 获取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在您通过咨询表单和评论发送时,会获取公司名称、姓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 3.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在以下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从用户获取的个人信息。 ・通过邮件向用户通知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活动信息等 ・就用户正在使用的服务维护等事宜进行必要联系 ・回复用户的评论和咨询 ・识别违反使用条款的用户,以及其他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向使用付费方案的用户收取使用费用 ・在签证申请服务业务中,为了向用户通知适合的新产品和服务,分析获取的浏览和购买记录等信息并加以利用。此外,获取的这些信息可能在评分后将该评分提供给第三方。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仅在变更前后的关联性被认为具有合理性的情况下进行变更。对个人信息使用目的进行变更时,将通过本事务所规定的方法向用户通知或公布变更后的目的。 4. 安全管理个人信息的措施 本事务所努力保持个人信息准确和最新,并对全体员工和高管实施教育培训,以防止非法访问、篡改、泄露、丢失和损坏。此外,我们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对现场管理也进行定期检查。 5. 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按如下方式进行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Jeepney行政书士事务所 日高 拓郎 ・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与上述"使用目的"内容相同。 ・共同使用的项目 公司名称、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 ・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构成本公司企业集团的公司 6.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基于法令的情况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而有必要,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 ・为提高公众健康或促进儿童健全发育而特别有必要,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 ・需要配合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机构执行法令规定的事务,且获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的情况 ・事先向本人通知或公布以下事项,且本公司已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报告的情况  ①将向第三方提供作为使用目的  ②向第三方提供的个人信息项目  ③向第三方提供的方法  ④应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该个人信息  ⑤接受本人要求的方法 7. 匿名化加工信息的处理 当本事务所制作匿名化加工信息(经过加工使特定个人无法识别且无法恢复的个人信息)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按照法令规定的标准进行适当加工 ・按照法令规定的标准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公布匿名化加工信息中包含的个人相关信息项目 ・为识别作为制作源的个人信息的本人,与其他信息进行对照 8. 个人信息的披露、更正 当本人要求披露个人信息时,本事务所将毫不延迟地向本人披露。希望通知个人信息使用目的或进行更正、追加、删除、停止使用、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的人员,请按照以下程序提出请求。 请将以下文件邮寄至我们的咨询窗口: ・个人信息披露申请书 1份 ・本人确认文件复印件(驾驶执照、个人番号卡、在留卡、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护照等带照片的证明文件)1份 ・手续费(作为事务手续费,每项请求500日元) 邮寄地址 〒226-0033 千叶县千叶市绿区Oyumino南5丁目26番地34 Jeepney行政书士事务所 日高 拓郎 收 9.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咨询和投诉联系方式 关于本事务所个人信息处理的疑问、不明之处、投诉及其他咨询,请通过咨询表单联系我们。 10. 关于Cookie Cookie是从Web服务器发送到Web浏览器的数据。Web服务器通过参考Cookie可以识别用户的计算机,从而高效使用本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作为Cookie发送的文件不包含识别个人的信息。通过Web浏览器的设置也可以禁用Cookie。 12. 隐私政策的制定日期和修改日期 制定:2025年8月1日